垃圾架厂家
免费服务热线

Free service

hotline

010-00000000
垃圾架厂家
热门搜索:
技术资讯
当前位置:首页 > 技术资讯

阿里巴巴给金融监管部门出难题

发布时间:2020-03-26 18:27:11 阅读: 来源:垃圾架厂家

阿里巴巴是否属于从事“其他金融资产管理业务”的认定非常关键

天弘基金又因为阿里巴巴“火”了一把。

近日,阿里巴巴拟出资11.8亿元认购天弘基金51%股权,将成为天弘基金的最大股东。

但这“股东”身份引来了诸多争议,也给金融监管机构出了一个不小的难题。记者发现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》和《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》中对基金公司股东身份均有约束条件。

其中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》第二章第十三条中规定:“(三)主要股东应当具有经营金融业务或者管理金融机构的良好业绩、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”。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2年9月20日公布的《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》中,第二章第八条则规定“主要股东除应当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条件外,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(一)从事证券经营、证券投资咨询、信托资产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资产管理业务”。

可以说,阿里巴巴是否属于从事“其他金融资产管理业务”的认定非常关键。

众所周知,阿里巴巴是马云在1999年一手创立的企业对企业的网上贸易市场平台。但需要指出的是,入股天弘基金的是浙江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,并不是阿里巴巴集团。资料显示,浙江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是由马云和阿里巴巴集团18位创始人之一的谢世煌控制。

除此之外,浙江阿里巴巴是众安在线财产保险公司最大单一控股股东;它还是支付宝的全资母公司。

如此一来,浙江阿里巴巴是否符合“其他金融资产管理业务”的条件?北京一位基金业内人士讳莫如深的说:“你说它符合就符合,说它不符合也可以。”

“这可能不算是标准的金融资产管理业务,但你又不能否认与金融沾边。阿里巴巴可以说打了一个‘擦边球’”。

这道题可能好解,但其后会引来一堆难题,类似企业再出现怎么办?

少女月经不调怎么治妇科专家告诉你

小儿白癜风应该怎么治疗

支气管哮喘的食疗配方

怎么样自我诊断白癜风